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全警、激励斗志,聚焦党的中心任务更好履行公安机关新时代使命任务,市公安局提出以“四个勇当”践行初心使命,诠释责任担当,进一步筑牢忠诚警魂,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兴宁公安铁军,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宁,护航兴宁苏区振兴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伟军表示:“党的二十大是党和国家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公安机关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谋划工作思路,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扛起使命任务,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兴宁公安的时代答卷!”
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公安机关以“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指导工作”为目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采取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和新媒体平台等载体,组织广大民警自觉认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做到全员覆盖、不留死角。同时注重学以致用,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研究具体思路举措,科学谋划好今后一段时间工作。公安局提出要以“四个勇当”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助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伟军表示:一是坚持对党忠诚,站稳政治立场,勇当“两个维护”的践行者。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守正创新,强化责任担当,勇当护航发展的捍卫者。立足新时代公安使命任务,将公安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持续发挥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的职责使命,努力使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三是坚持人民至上,优化执法服务,勇当一心为民的奉献者。把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老百姓有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坚持队伍建设,培育一流作风,勇当过硬铁军的示范者。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不断净化警营生态、涵养清风正气,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兴宁公安铁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走在梅州全市的前列。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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