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大事记(1949年) 1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正式成立,闽粤赣边人民武装正式纳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斗序列。 2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一支队二团在松源全歼省保安独立第一营1个连,俘连长张爱群以下官兵70余人,毙伤10余人。随后,先后解放瑶上、雁洋、松源、桃尧、隆文、石扇、畲坑、长沙、扶大、金盘、松溪、梅西等农村乡镇,形成对梅城包围之势。 3月8日,成立松源区人民政府,为解放战争时期梅县最早建立的区人民政权。 4月,广东省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于兴宁,梅县属第九行政区所辖。 5月14日,国民党粤东军政官员吴奇伟、李洁之、曾天节、肖文、魏鉴贤、蓝举初、魏汉新、张苏奎向中共中央发出起义通电。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于6月21日复电嘉勉。 5月17日,国民党广东省保安十二团团长魏汉新与梅县县长张君燮率部起义,梅城宣告和平解放。 5月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一支队进驻梅城,24日,梅县人民民主政府、梅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梅州地委任命陈仲平为梅县县长,郑金旺为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6月11日,梅县人民民主政府正式挂牌办公。 6月初,奉中共梅州地委指示,中共各边县委撤销,梅县按原行政区域成立中共梅县县委。刘健任书记。 6月13日,梅城各界1万多人在东较场集会,庆祝粤东解放和梅县人民民主政府成立。 6月28日,中共华南分局书记方方率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及闽粤赣边区党委机关分别从揭阳、大埔迁驻梅江三角地。 6月,梅县人民民主政府颁布《肃清残余反革命、巩固革命秩序》第1号布告。 7月4日,中共华南分局、闽粤赣边区党委机关从三角地撤往大埔县坪砂。梅州地委撤往松源。 7月6日,国民党政府军队胡琏兵团窜犯梅城,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一支队五团与胡琏兵团先头部队展开巷战。随即,梅县人民民主政府机关撤出梅城,向山区转移。 7月,胡琏兵团占据梅城后,复设梅县县政府,该兵团副司令兼军团长柯远芬自任梅县县长。并任命其兵团所属8位营长分别担任8个区的区长。 7月10-19日,胡琏兵团袭扰白渡、松口、隆文等地,到处掠夺群众财物、抓丁、拉夫。并诱骗青年参加“蟠龙干校”。 7月,潮梅人民行政委员会成立,梅县为其所辖。 7月,梅县人民民主政府颁布《梅县区、市、村临时组织大纲》,废除保甲制,实行区、市、村制,将全县划分为25个区(包括丰顺县丰北区)。 8月中旬,梅县人民民主政府改称梅县人民政府。 8月下旬,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一支队二团在松口蓬辣滩伏击胡琏部,俘获80余人。 9月6日,梅县人民政府迁回梅城。 9月上旬,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先遣五一支队的番号回师兴梅,在丙村歼灭蕉岭县警大队陈英杰部100余人,随后进驻梅城。 9月30日,闽粤赣边纵一、二、七团在一支队二、五团配合下,于畲坑歼灭胡琏兵团72团钟志群营,毙钟营官兵200余人,俘获172人,缴获大炮3门,轻机枪3挺,其他枪枝160余枝。胡链余部向汕头方向溃退。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大事记详见梅县大事记(民国时期)1949年,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大事记。 10月1日,梅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办理敌伪人员自新登记的指示》。开始对敌伪人员进行登记。 10月4日,梅城军民集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畲坑战斗祝捷大会。 10月7日,中共兴梅地委机关报《兴梅日报》在梅城创刊。 10月14日,南方人民银行兴梅分行在梅城成立并发行南方券。 10月29日,梅县人民政府颁布《晚造减租减息条例》,实行“二五'减租。 10月,省立梅州中学、县立一中、私立华光中学、梅州女子师范初中部4校合并。改名广东梅州中学。 10月,梅县部分农村结合退租、秋征、冬种工作,建立乡、村农民协会,共有会员2万余人。 10月,潮梅人民行政委员会与东北江人民行政委员会于8月联合发出的1949年胜利公债在梅县发行,销售54.8万元(南方券)。 11月11日,梅县人民政府颁布《本年度扩大冬耕办法》,并组织2800多名党、政、军干部及教师下乡,帮助群众搞好冬耕。 11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梅县工作委员会成立。 12月21日,梅县总工会成立。 冬,梅县人民政府拨出钱粮,以工代赈,续建梅西陂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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