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闽粤赣边纵队独立第九团建制撒销,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兴梅军分区蕉岭县大队。 3月,蕉岭县第一个供销合作社在南磜乡三溪村成立,称“三溪村供销合作社”。 3-4月,全县各乡分别召开农代会和妇代会,建立和健全农会。全县成立村农会107个,会员37283人。妇女会会员11260人。靑年民兵2881人。 3月15日—7月,全县开展反霸、民主运动。各地恶霸和反革命分子经人民法院按情节轻重给予惩处。先后枪毙了惯匪曾淦荣、恶霸钟慕鲁、匪特宋公可等16名罪大恶极者。 4月,全国统一货币,按旧版人民币250元兑换南方券1元的比值收兑,全县共收回南方券40万元。 6月11—13日,召开县农代会议,出席会议代表100名。 6月26—30日,在蕉城召开蕉岭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1月,流动于闽粤赣边的“中国人民自由军”钟勇股匪大部分就歼。又全歼潜伏地 下的匪特组织“蕉岭支队”等,先后共捕获匪徒109名,缴获各式枪支一批。 11—12月,全县广泛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宣传。 12月25日,破获“反共救国军梅蕉支队”反革命组织,该队20名罪犯全部落网。 是年,春荒严重。县委及时组织动员群众生产节约,储粮备荒。 是年,成立县总工会、县妇联及青年团县委。 是年,农民自觉试办互助组。全县最早的互助组是同福乡的曾福祥互助组,全组有 20户。 是年,开始建立干部薪给制,据《兴梅专区低薪制暂行条例(草案)》规定:专署薪给制人员薪额每人每月平均数不超过300市斤米,县级薪额每人每月平均数不超过250 市斤米。 是年,新铺镇南中学改为蕉岭县第二中学,创办第一届高中,为完全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