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蕉梅分县,恢复蕉岭县建置。县以下设六社一场,即蕉城、新铺、文福、广福、蓝坊、南磜和华侨农场。 5月,开展整风整社,贯彻中央“六十条”和“十二条”,揭发、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处理平调的社员财物,清算结果退赔社员的现金220多万元,其中实物折现金155万元,分别作了退赔,兑现了政策。 8月,召开县三级干部会,继续贯彻“六十条”,开展整风整社。 10月27— 30日,在县城召开中共蕉岭县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192人(正式代表168人,列席代表24人)。会议再次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六 十条),集中解决对形势的认识问题,制定了三年恢复的生产指标。 12月19日,成立蕉岭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 是年,贯彻政策,分配给社员自留地4458亩,下放公共食堂1188个,将粮食分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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